“和谐社区”创建活动已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社区展开。
创建和谐社区的基本标准,除社区组织体系、工作条件、服务体系等条件是否具备外,还增加了文化治安、人居环境等条件。
据了解,这次创建活动按照巩固、提高、辐射、延伸的工作思路,到今年年底,全市20%左右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到2008年,全市50%以上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到2010年,全市85%以上的社区达到和谐社区标准。
孙连兴 汪永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