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发生命案3.1万起
公安部16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04年,全国共发生八类命案3.3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近2.5万起。2005年,共发生8类命案3.1万余起,其中杀人案件2万余起。
鉴于“命案”的恶性程度,2004年初,公安部在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侦破命案专项行动”,提出了“命案必破”的口号,及到2007年底,实现“全国命案发案数下降、命案逃犯数下降、命案破案率上升”的“两降一升”目标。
据介绍,2005年全国共有1680个县、市、区级立案单位实现了命案全破,共占全部县市区级立案单位的47%。
侦破水平超过英法美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何挺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两年来,公安机关通过开展“命案必破”工作,命案破案率大幅度提高。
据介绍,2005年,占命案总数近七成的杀人案件破案率达到87.2%,比开展“命案必破”之前2003年的杀人案破案率提高了9个百分点。
2005年全部8类命案破案率达89.6%,其中江苏、河南、湖北、山东、吉林等14个省份命案破案率超过90%。我国侦破命案的能力和水平,已接近日本、德国、韩国等国家的破案水平,超过了英国(87%)、法国(81%)、加拿大(78%)、美国(63%)等国家的命案破案率。
60%系婚姻等问题引起
记者从公安部16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国杀人案件中有60%是因为婚姻问题、邻里纠纷、宅基地纠纷、酒桌上吵架等引起。
公安部刑事侦查局局长何挺说,公安机关不仅提出“命案必破”,还提出了“命案必防”的目标。
“‘命案必防’的一个重要手段就是要排查调解民众纠纷,对公共场所进行治安管理。比如说酒桌上打起来了,保安要出面把双方隔开,防止命案发生。”何挺说。
“命案必破”不会引发刑讯逼供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何挺16日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强调“命案必破”,是对公安机关刑事执法办案工作提出的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不会引发刑讯逼供等违法办案情况。
何挺说,首先,公安机关的侦查活动要接受检察机关的监督。其次,公安机关内部有一套完整的案件质量审核把关机制。特别是办理命案,要求实行“一长双责制”,即“公安局长领导下的专案组长负责制和刑事技术部门负责人负责制”,市、县两级公安局长对本地侦破命案工作负领导责任。此外,越来越多的地方公安机关对命案嫌疑人的审讯实行了全程录音录像,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发达地区。公安机关在执法办案程序方面越来越公开透明。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