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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1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大二结婚大四闹离婚
南京一对学生夫妇“儿戏”婚姻酿苦果
  一对在校大学生草率结婚后,生活没有着落,成绩急剧下降,婚姻难以维系。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离婚不成后,昨天,女方再次将丈夫告到玄武区法院,要求尽快解除婚姻关系。据悉,这是全国首例男女双方均为在校大学生的离婚案。

  今年26岁的王秀兰是苏北人,现在南京某大学自动化控制系读大四。她诉称,2002年9月,她考入现在就读的这所大学后,在学校组织的一次新生聚会上,认识了与她同年考入该校法律系的新生程志刚。

  时间一长,两人产生了感情。2003年,王秀兰、程志刚在外租房同居。这年10月,刚上大二的王秀兰、程志刚,趁新《婚姻登记条例》刚实施,通过“熟人”关系,从学校开出户口证明,偷偷跑到当地民政部门登记结婚。

  “可结婚一年后,各种矛盾就出现了。”王秀兰说,因为没有固定收入,家里给的生活费及自己平时打工挣来的钱,付了房租后,就所剩无几。

  没有固定收入,又居无定所,直接影响到了这两人的学业。第二学年期末考试,程志刚有1门功课补考,王秀兰则补考2门,而且都是主修课。

  生活、学习出现问题后,王秀兰、程志刚开始相互埋怨。去年初,读三年级的他们在一次争吵后,各自搬回学校,开始分居。

  去年10月,进入四年级的王秀兰以感情破裂为由,将程志刚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后因程志刚苦苦哀求,王秀兰撤诉。不久前,王秀兰再次将程志刚告上玄武区法院,要求离婚。5月16日,法院对该案立案审查时,分别找到了王秀兰、程志刚,向他们了解婚后情况。他俩都对法官表示,他们很后悔在校草率结婚。

  法院将择日开庭,审理此案。

  据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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