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从富阳市环保局获悉,该市继2000年首推污染有奖举报制度后,即将实施的新举报制度将更加完善举报人的保密措施。
2000年6月15日起,富阳市曾在全国率先实行环境污染有奖举报。但按规定,举报者在举报后要配合去现场协助取证,这让不少举报人担心会招来后患。
据富阳市环保局相关人士介绍,此次新举报制度规定,提供偷漏排污水信息的举报人不必到现场协助执法人员取证,只需要在工作日内到环保局信访室,提供自己的真实身份资料,以及举报企业名称,详细提供暗管偷排的具体位置、偷排污水时间等相关信息即可。相反,倘若执法人员泄密举报人及举报内容的,将给予诫免或行政处分。
按照举报,环境监察大队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依法实施查处,如一经查实,即立案查处,将对重大违法企业进行限电停产处理;对举报人则发给奖金。
本报记者 娄炜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