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剑 孙燕
备受社会关注的临安市“5·8”特大交通事故肇事者刘某,昨天被临安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刘某,现年44岁,安徽省定远人,受雇于临安某私营车主从事货运驾驶工作。
5月8日凌晨6时45分左右,刘某驾驶严重超载(限载4吨,装载了10吨)的 “东风”中型厢式货车,因长时间驾驶极度疲劳,一时意识不清,将车开到对方的车道上,与相对方向的孙某驾驶的农用运输车,以及杨某驾驶的正三轮摩托发生碰撞,后驶出道路东侧路基,坠入农田,造成对方车上7人死亡,3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经临安市交警大队初步责任认定,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
检察机关审查后认为,刘某严重超载、疲劳驾驶,且其驾驶的车辆不符合车辆技术要求,其行为已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且其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涉嫌交通肇事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