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米加雪:我是私营企业的老板,听说有相关规定要安置残疾人和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我有点疑问。
陈玉国:请你不要有疑问,这个“就业保障金”的缴纳,是有依据可寻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浙江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凡本省区域内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包括中央部署、外省市驻浙单位),均须按照本单位的在职职工总数1.5%的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每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应当按统计部门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10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杭州市民丁英莲:我是个下岗工人,现在我自己开了个洗车行,我知道有些残疾人,生活不容易,想招几个残疾员工,问需要给他们办理那些手续?
吴一农:你可自行招用或通过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招收符合法定劳动年龄的残疾人;录用后,应当与其依法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并帮忙办理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另外,依法订立或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报送经办的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