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我省启动了第二轮10万张“法律援助卡”的发放工作。而日前,这10万张“法律援助卡”正在分发到全省101个市、县(县级市、区)的法律援助中心,各地的法律援助中心会将其分批发放给农村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者。据了解,这是我省自2004年9月发放首批10万张“法律援助卡”之后的又一大举措。
昨天,省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带着100张“法律援助卡”和450份《浙江省法律援助条例》来到了杭州市曙光社区内的建筑工地,与本报联合架起了“法律援助桥梁”。现场为百余名民工兄弟答疑解惑,省法律援助中心邀请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的4名律师,也就具体问题为民工兄弟一一做了解答。
关键词
工 伤
陶召明(重庆来杭务工者):我在工地上因意外受伤,萧山区劳动监察部门也已经给我发了工伤认定受理告知书,接下来我该怎么办?还有,伤残赔偿金额,法律上有没有等级标准的?
蔡利君(律师):应先向所在地劳动仲裁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评定,伤残评定结果出来后,可依据我国《工伤管理条例》要求用工单位赔偿。
吴德进(四川来杭务工者):我丈夫于去年12月17日在工地上受伤,造成粉碎性骨折,出院后骨折处又发炎了。老板只是拿出了前期的医药费,我现在该怎么办?而且我们现在也找不到这个老板,如果我们把工地上的一些材料拿去卖,逼老板出来,合法吗?
吴族春(律师):首先,在老板不知情的情况下卖他的材料肯定是违法的。
你要做的是,先到工地所在的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工伤认定。确认是工伤的,可依法提起劳动仲裁,申请先予执行部分费用;若不属工伤的,可按照雇佣关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罗先生(湖南来杭务工者):前段时间,我在厂里上班时,因为劳累晕倒了,后来工友把我送到了医院,用了500多元医药费,厂里只答应付一半的钱,现在想问问:付一半的钱有没有道理?
郑庆(省法律援助中心):没有道理。根据相关规定,在工作期间,出现劳累晕倒的情况,不管是自身的疾病原因,还是职业病,都属于工伤,单位应该赔偿所有的医疗费用。
史先生(河南来杭务工者):我有一位在杭打工的朋友因工伤住院,厂里帮他付了医药费,住院期间的工资有没有补偿?
沈蓓(省法律援助中心):工伤职工在工伤医疗期,停发工资,改发工伤津贴,工伤津贴相当于工伤职工本人在受伤前十二个月的平均月工资收入。
提 醒
潘岳松(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
1、签订合同、保留证据。外来务工者应要求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并保留相关用工证据,出现工伤纠纷时,有关的用工合同、上岗证都可以证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但也需要指出的是:企业不与打工者签订劳动合同,是违法的,只要劳动者与企业形成劳动关系,没签劳动合同,职工受伤企业也该赔偿。
2、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遇到工伤纠纷后,外来务工者应首先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申请仲裁的期限为60日,而不要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按照先裁后审的原则,对没有经过劳动争议仲裁的劳动纠纷一般不予受理。
3、要求劳动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关于工伤认定问题,如出现工伤企业瞒报的,外来务工者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申报工伤,由劳动行政部门审查认定。
当外来务工者被确认为工伤后,劳动鉴定委员会应按照《职工工伤和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其评定伤残等级,企业应按规定支付工伤者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另外,根据《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第3条规定,企业除应按国家规定为外来务工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关键词
加班工资
安徽雍明龙:2002年5月到2006年4月期间,我在一家物业公司做保安,4年来,我很多休息天的时间都在上班,我想问,能否问公司补发加班工资,加班工资应该怎么计算?
余雨雯(律师):可以要的。工资的计算按照有关规定,可以按照以下方式进行计算。
(一)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约定的加班工资支付计算标准所折算的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约定的加班工资支付计算标准所折算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全体公民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约定的加班工资支付计算标准所折算的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另外支付。
费先生:我们老板整天让我们加班,还说有加班工资,否则就让我们走人,我们一个月只休息两天,我真累呀,老板的做法合法吗?
谷延飞(律师):我国现行的工作时间是每日不超过八小时,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提 醒
胡海珊(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企业强迫职工超时工作,职工可以拒绝,可以与企业交涉,交涉不成可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赔偿损失,还可向劳动保障、工会等部门投诉,寻求帮助。
关键词
欠 薪
张女士自己的老公帮一位包工头打工,老板一直欠着这些钱,昨天就干脆逃跑了,这钱还能够拿回来吗?
曾焕健(省法律援助中心):张女士首先要有有效证据证明他和老板有雇佣关系。如果这个老板个人有财产,如汽车、房产等等可以获得线索的,那么可以通过保全老板财产的方式,拿回工资。
余先生:老婆在服装厂干活,因为现在在家里要带孩子,所以上个月30日提出了辞职,5日,妻子就离开了单位,但工厂不付给她工资怎么办?
吴利平(省法律援助中心):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法》规定,员工应该提前1个月向单位事先说明,这点余先生的妻子的做法是错误的。但同时,单位还是应该付工资。如果单位不付,可以向当地劳动局提出投诉。
提 醒
胡海珊(省法律援助中心副主任)
工资被拖欠了,可以向各地劳动执法部门举报,劳动部门的执法监察人员会帮助协调解决;也可以到各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去申请仲裁,如果对仲裁不服,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强制执行;如果掏不起打官司的钱,也可以申请减免诉讼费。总之要借助政府、法律的帮助,获得应得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