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初,原南斯拉夫社会主义联邦共和国的斯洛文尼亚、克罗地亚、波斯尼亚和黑塞哥维那、马其顿四个共和国相继宣布独立。1992年4月27日,塞尔维亚和黑山两个共和国联合组成南斯拉夫联盟共和国。
2003年2月4日,南联盟共和国议会通过《塞尔维亚和黑山宪章》,改国名为“塞尔维亚和黑山”,组成松散的国家共同体。宪章还规定,3年后,两个成员国有权通过全民公决,决定是否另立门户,分别成为独立国家。这条规定成为眼下黑山举行独立公投的法理依据。
近年来,随着公决日期的日益临近,黑山共和国内部围绕是否独立的问题产生严重的分歧。由黑山总理久卡诺维奇领导的支持独立派和由最大在野党、社会主义人民党主席布拉托维奇领导的亲塞尔维亚反对派一直在举行全民公决问题上意见相左。久卡诺维奇希望在今年4月底前就是否脱离塞黑国家共同体问题举行全民公决,公决结果生效的投票率只需超过全体选民的25%。而反对派则主张维持塞黑国家共同体,即便举行全民公决,公决结果生效的投票率也应超过全体选民的半数。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欧盟负责黑山全民公决事务的特使拉伊查克今年2月16日在波德戈里察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宣布,欧盟建议黑山于5月14日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公决结果生效的有效多数为不低于总有效票数的55%。拉伊查克强调,将黑山公决结果生效的有效票数定为55%,目的在于确保公决结果被国际社会所认可,而且不影响黑山地区的稳定与安全。
2月28日,黑山主要执政的社会主义者民主党和所有4个反对党达成共识,接受欧盟的建议,并将于5月21日就黑山独立问题举行全民公决。3月2日,黑山共和国议会通过总统武亚诺维奇的提议,决定于5月21日举行全民公决。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