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延安市“瘾君子”张亚利一个多月的时间内持刀抢劫出租车9次,把抢得的赃款全部用于吸食毒品。张亚利日前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这一判决得到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支持。
法院审理查明,从2005年3月22日到2005年4月30日期间,张亚利在延安市区先后9次携带刀子租乘出租车,待司机行驶到僻静的巷道内时,持刀威胁司机,迫使其交出现金、手机等财物。得逞后张将劫来的现金和卖手机得到的赃款大部分用于吸食毒品。
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张亚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劫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依照《刑法》,判决张亚利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6000元。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