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电视的主管部门,国家广电总局一直积极推广数字电视。按照其规划,2003年我国将全面推广有线数字电视,到2005年实现有线数字电视接收用户超过3000万户;到2008年全国部分地区实现高清晰数字电视播放;到2010年全国基本实现数字电视播放;到2015年全国停止模拟电视的播放。
2005年7月11日,广电总局发布《关于推进试点单位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的若干意见(试行)》,明确提出“在确保国有广播影视单位控股51%以上的前提下,可以吸收境内非公有资本参与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及业务开发。”这些政策为非广电行业的国有资本、民营资本和外资带来难得的历史性投资机会。
数字电视有良好盈利前景和现实的盈利模式,例如从数字电视产业机会来看,最直接的受益者将是有线网络运营商。投资商参与数字电视改造及运营也是不错的选择,增值业务包括:个人宽带上网、企业集团数据业务、政府信息化工程、电视互动游戏、地面移动数字电视运营等。需要注意的是该行业也具有较高风险,包括信用风险、政策风险、市场风险等,投资方在合作过程中一定要注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