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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D0006版:人文·晚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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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魅力这东西
  什么是魅力?这实在是个很私人的问题,青菜萝卜各有所爱,环肥燕瘦都是魅力。男人爱女人的肉感,女人却对自己身上多出来的二两肉如临大敌;女人觉得男人专一有魅力,而男人却恨不得回到古代,个个合法妻妾成群。

  具体到个人,我的魅力观是这样形成的:小时候喜欢的读物有两种,一是童话,一是民间故事。虽然一个洋一个土,可是大体套路差不多,都是丑人作怪,不得好死,漂亮人儿不是公主就是王子,就算生来下贱,经历一番曲折爱情后,最终也会做上国王或王后。于是,我就把王子当成了男性魅力范本: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品性正派、乐于助人。这套审美观一直沿用至今,所以说,3岁前吃惯的菜便是你一辈子的口味,这话绝对是大真理。

  大了,真实和虚构的人见多了,这套魅力范本仍然发挥作用,比如,我狂爱格利高里·派克,不喜欢马龙·白兰度。这直接导致我成了一个十分乏味的人,“男人不坏女人不爱”是魅力界普遍真理,我反其道而行,完全不解风情嘛。

  不知是不是因为年龄渐长,慢慢开始喜欢面容俊朗的小靓仔。言承旭、陈坤、奥兰多·布鲁姆,雕塑般的完美面容,看一眼开心半天,养眼养心。而据我所知,许多男士都很瞧不上这一类,觉得他们是男版花瓶,丢了男性群体的脸。

  有位亲密男友最喜欢温碧霞,从十来岁喜欢到三十几岁。沉寂N年的此女复出,拍了几个广告,又被电视台邀作清谈节目嘉宾。面对屏幕上美丽如昔的她,该男先是痴痴凝视,后用白眼一个劲地斜我,很是不忿说:“哼,还说我俗,喜欢温碧霞!我就喜欢就喜欢,你看看,这么多年还这么漂亮,妖精再世啊!”看着她光洁如少女的皮肤,听着她幽幽地说“这些年我其实经历了很多事,但我享受每一个阶段”,真的有种很奇怪的感觉,仿佛时光凝滞,我们还挤在大学录像厅看她的烂片,或是幸运的她被时光老人雪藏了,时间的年轮在她脸上刻不下一丝皱纹。凡俗如我,只能由衷地叹一声天生丽质啊!驻颜有方啊!

  另一个同样被时光老人放过的是周慧敏,喜欢她的女人似乎多些。我想原因是她美则美,却一点儿也不狐狸精,一派清纯。当年走玉女路线,男人爱的就是她啥都不懂的样子。到了玉嫂的年龄,走出来还是玉女,说出话来却已是大智慧,男人哪里消受得起?一众女人立马把她奉为人生楷模,等我们到了她的年龄,希望像她一样幸福,并有她一半的美丽。

  对明星,只能远观不能亵玩,嘴上吃吃豆腐过干瘾,人家再美再丑关你屁事。说到身边人的魅力,标准立马不同,而且,永远严以律人宽以待己。男人比较分得清,家花和野花分工合作,家花贤良淑德,以伺候好自己为人生大业,充分满足他的传统女性审美观;再有朵骚骚的、贱贱的,让他心痒痒的野花,充分满足他的妖精审美观。家花好用,野花才是真魅力,但人不能把魅力当饭吃,所以必须一分为二,精神物质两不误。

  以前女人比较被动,被定位为家花的,便把烟视媚行的当坏女人。现在不同了,女人对男人也要求多多,基本上来说,她们希望他身兼数职,闲时是款游戏机,需要时变身提款机,在家做个煮饭洗衣多功能家务机,卧室里则自觉成为个人专用型床上用品——四物合一方是魅力好男人,气得众男狂喷鲜血,悲愤大喊:“呸,也不看看你自己是谁!”

  是啊,魅力这东西,说说则已,落到实处却是杯子配茶壶,讲个般配。一千个人心里有一千个西施,谁是谁的永恒魅力,谁又是谁的不变诱惑,人人心里有杆秤,男人和女人,就不要再横挑鼻子竖挑眼了。

  ■麦小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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