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及住宅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包宗华:
如果我国从现在起,通过几年或者十年的努力,使各个城市的小户型低造价住宅量达到住宅建设总量的60%,同时以高税来抑制大户型高造价住宅,就会显示出以下5条关键作用。
一、可以有效地调控房价,并能相当彻底地解决现存的各项突出问题。二、能够较好地解决中低收入者的住房供应问题。三、在同等容积率下,一套150平方米的住宅与75平方米的住宅相比,能耗和占地均在1倍以上,因而大比重地建设小户型住宅是最大的节能省地措施。四、小户型、低造价住房大量上市以后,占居民总数的80%以上的中低收入者有能力进入住房市场,从而更好地促进住房市场繁荣,持续地刺激消费热点。五、可以有力地抑制住房投机和房地产企业获得暴利。
这些年我们也讲过要多建低价位住宅,但是缺乏落实措施,因此,要修改现行的经济适用住房办法。西方国家对中等收入者住房的直接优惠大约占总造价的5%~10%,而我国对经济适用住房的直接优惠是不收土地出让金和税费减半。特别是许多地方政府每年建设经济适用住房只占住房总量的4%~6%,解决的办法是取消免费供应土地的优惠,使直接优惠额占总造价5%~10%,这样一改,地方政府就具有负担大比重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能力。
建议各城市政府每年都要把小户型、低造价住宅的建设计划有区别地分解下达到每一个待建的住宅小区,比如一个20万平米的住宅小区就要求你有4万平方米是小户型低造价,这样还可以让经济适用房分布得比较均匀一点,让住户生活更方便。同时还要制定法规,凡不按计划建设小户型低造价住宅的房地产企业,要给予一定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