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房改办答复:选房者在本次选房截止时间仍未到场参加选房的,视作选房人放弃选房。申购家庭放弃本次选房的,其《杭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准购证》作废。如仍需申购者应按杭政[2004]9号,杭政办函[2004]297号文件规定重新申领《准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