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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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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点的明火谁执的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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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5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网友发言

  一网友:这是“纠风”性质的问题吗?首先要确定的是他们的这种做法是不是违法,如果违法,那就是典型的刑事事件了。

  受到伤害的司机兄弟,你们要拿起法律武器,不是找省政府解决问题,是找法院解决,这绝对远远超出了行政事件的范畴了。

  

  一网友:这是明显的利用职权公然上公路持枪抢劫,为何就变成了乱罚款了呢?难道有公权的人抢劫勒索就只叫乱罚款,而普通人抢劫才是抢劫罪?显然的权大于法!国家要明确此类型的事件也应以犯罪处理。否则贪官会怕么?

  

  一网友:市面上那么多的假货、假药、危害人们身体健康的食品,他们不组织人力物力去查,却跑到高速公路上,往本已不负重荷的百姓身上雪上加霜。

  

  一网友:不要忘记了当中有的车因怕而没及时停车时,居然有鸣枪的事件的事实。

  枪口都对准了无辜的老百姓了。谁给他们这样的权力?

  

  一网友:这只是冰山一角,我是质量技术监督系统的一名执法人员,上级单位每年规定我们要完成几百万乃至到现在上千万的所谓预算,实际上就是罚款,有时老百姓都被罚得跪下哭喊求饶。执法部门一旦利用权力抓收入,比贪污受贿厉害一百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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