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2版:每日新闻·时评
3  4  
PDF 版
· 谁点的明火谁执的仗
· 众人评说“鬼门关”
· “过桥”费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5月2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众人评说“鬼门关”
  “执法经济”结出恶果

  沈峰:潼关变成“鬼门关”,是“执法经济”衍生出来的恶果。尽管从表面看,执法部门得到了一些眼前利益,但最终严重损害了部门和地区的形象,制约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这种“执法经济”的崛起没有赢家。执法经济是交易成本最低的经济,却堪称最容易变得肮脏的经济,因为其代价是牺牲执法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法律的信用。

  执法机关是代表政府来行使执法权力,任何不公正执法都可能降低政府在老百姓心目中的威信。执法部门乱收费和乱罚款,不仅与依法行政的基本要求相脱节,也背离了依法治国方略。因此,行政权力与利益必须分离,执法与收费必须分离,这是现代政府最基本的一个原则,也是依靠制度约束权力滥用的有效手段。

  利用公权实施抢劫

  王炯木:这种公权抢劫与一般意义上的抢劫有多大区别呢?有区别的话,也是比一般抢劫更恶劣、破坏性更大。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法律通过产权保护和权利保障为每个公民确定了一个神圣不可侵犯的私域,无论私人暴力还是公权暴力,超越法律框架的强占就可视为对民财的抢劫。老百姓在公路上搞运输,只要各方面都合法,没有超载超速,没有无证驾驶,也没有运载假冒伪劣,就该受到保护——而以公权暴力对公民合法行为进行强制罚款,就是对公民财产的强占,即抢劫。

  从孙志刚到张建勋

  王琳:三年前,湖北公民孙志刚的死,终结了一个恶的制度。今天,河南公民张建勋的死,能否终结乱罚款这项恶的行径?

  很显然,乱罚款罚出了“鬼门关”绝非潼关一地。张建勋案因媒体曝光之后,这起个案相信会得到较公开和公平的处理。但那些还在忍气吞声的“冤大头”们呢?即便张建勋案在短时间内能够得到妥善解决,这一个案的胜利却并不会自动及于另一人。我们仍须从制度层面获得解决之道。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