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杭江宣
从普通科员,一步一步走上副局长、局长领导岗位的朱史伟,经不住诱惑,被糖弹击中,经检察机关查证,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钱财共计价值人民币124.9万余元。2005年11底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朱史伟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
一审判决后,朱史伟不服,提出上诉。经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于近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朱史伟,1958年6月出生,原系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局局长;曾任该开发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和规划建设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