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凌晨3时58分,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方向32公里,也就是在柯桥附近,一辆浙F牌照的小车碰撞一名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萧山人,导致该行人当场死亡。
两个小时后,6时01分,杭甬高速公路杭州方向134公里,一辆车牌号为辽N的大货车碰撞一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事故造成行人当场死亡。
记者从处理事故的民警处了解到,这位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是住在高速公路旁边的村民,早上是到高速公路对面的菜市场去买菜时被撞致死。
民警说,其实离该行人横穿高速公路的位置三四百米远处就有一个通行道,但这位村民却为了少走这点路,断送了性命。
据高速交警介绍,高速公路有别于普通公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行人是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但不知为何,省内各条高速每天都少不了要驱赶跑上高速的行人,多的一天有十几个,少的一天也有两三个。
高速交警再次提醒大家: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引发交通事故时,正常行驶的机动车将承担很少的交通事故责任和法律责任。所以,请大家千万不要在高速公路上穿越或行走,同时高速公路两旁的村民也要教育好孩子不要到高速公路上玩耍,不要攀越高速公路防护网及护栏,以免造成交通事故。
马丽娜 叶玉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