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堂一个市委副书记,却公然为赖昌星走私犯罪“保架护航”,这个人就是厦门市委原副书记刘丰。刘丰1983年调入厦门工作初期,还有一股为特区发展建设努力拼搏的劲头,但在结识赖昌星后便放纵自己,沉溺于骄奢淫逸之中。
刘丰贪杯、贪色、贪钱财,赖昌星投其所好,拼命迎合。逢年过节,赖昌星提着名烟名酒带着红包到刘丰家登门拜访;周末,赖昌星在星级酒店订好包厢,点好燕翅鲍鱼把刘丰接来享用……1995年红楼落成之后,赖昌星更是不忘把刘丰作为第一批嘉宾请了进去。喝得醉醺醺的刘丰在红楼的豪华套房里与年轻美貌的小姐进行肮脏的勾当,从此成为红楼的常客。
乐不思蜀的骄奢淫逸中,刘丰与赖昌星称兄道弟,有求必应,心甘情愿地为赖昌星走私犯罪集团的走私活动提供支持和庇护:他向铁路公安部门施压,使赖昌星的走私香烟得以放行;向国有石油公司施压,为赖昌星走私成品油提供仓储;赖昌星为筹建88层远华国际中心筹集资金,本非刘丰职权范围内的事,刘丰却主动出面施加影响,致使银行违规放贷。
刘丰家里人听到社会上的传言,曾多次劝告他。但只要赖昌星一个电话,刘丰就像中了邪一样,拔腿就溜进红楼。
主管过政法工作的刘丰十分清楚自己都干了些什么,他以刘星的名义为厦门同安梵天寺捐款,祈求神灵保佑,但最终还是没有逃脱法律的惩罚。他被依法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