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博,一个年仅3岁,身高不足一米的孩子,只因不肯识数认字,死在了亲生父母的棍棒下。2006年4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一审判处孩子的父亲——河南来杭打工人员郑海现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两年。
(网友)贺成:
“六一儿童节”到来之际读到这样的报道,不仅仅是让人心疼,更多的是让人深思。有人说:“天下的父母都是善良的。”我们谁也不会怀疑这话。因此郑海现把孩子活活打死,才让我们这么难理解。郑海现也是善良的,他在艰难的生存环境里渴望改变下一代命运,这没错——哪一个父母不希望自己的孩子有出息,错就错在他忽视了孩子也是个生命的个体,是受《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因此看到这样稚嫩的生命,就这样死在教育和爱的名义下,我们就很难理解了。
也许,有的家长会说,我们不是专家,又不是老师,怎么知道教育科学不科学。确实如此,现在有许多父母并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尤其是两代之间接受的教育不同,看待事物也不尽相同,观念和价值取向迥异,更容易造成矛盾的发生。但是,我想再愚昧的父母,也当明白孩子不是自己私有财产了吧。
(网友)徐冰:
我脆弱的灵魂受到了重创。一个不满三岁的儿童承受了太多的生命不能承受之重,然后他死了,连同那可怕的期望,连同那可怕的望子成龙,连同那不是故意的棍棒。
谁能拒绝一个三岁儿童的笑脸,谁能拒绝一个三岁儿童的可爱,可这一切都被阴冷的死取代了,怎一个痛字了得。
不要给他们提那么多连我们自己都完成不了的要求,他们有权享受幸福生活;不要把我们未竟的理想沉沉地压在他们身上,然后说这都是为他们好。其实只是为自己找了个借口,为他们好是我们自己逃避社会竞争的最好面具。太多的悲剧上演了……
要死多少人,我们才能知道:不要给爱附加太多的筹码,那样的爱充其量是对自己的爱,对儿童无益。
三龄童之死,并没有让做父亲的意识到他错在哪里,如果我们的父母亲不能意识到孩子不是我们实现梦想的工具,如果我们的父母亲不懂得怎样爱孩子,怎样给自己提要求,不懂得尊重孩子的需要,不与孩子沟通。孩子是我们的,但他们更属于自己。该诅咒的有很多,存有非分之想的父母亲肯定位列其中。
(网友)匿名:
这个做爸爸的实在太可怜了,失去了儿子,失去了完整的家,失去了十年的自由,而仅仅只是因为那一时的怒气……人有时候失去理智真的很可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