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张红鸣 陈敏建
■本报记者 叶玉跃
自行车无须再上牌,穿高跟鞋不得开车…… 6月1日起,和浙江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浙江省实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全面实施。
昨天,省人大法制委、省公安厅等多家单位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并表示将严惩超速、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随意变更车道等四类违法行为。
“浙版新交法”中,自行车将不做行政性登记,但在取消登记的同时,实行销售单位登记制度,方便老百姓,有助于所有权确认。
为保护道路交通事故中受伤者的权益,拓宽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的筹集途径。
“浙版新交法”规定小型客车部分号码将采用公开竞价的方式有偿使用,公开竞价所得款全部用于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
对于备受老百姓关注的3000元以下的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解决的问题,省公安厅交管局负责人表示,这主要是为尽快恢复交通畅通考虑,不能因为两个人耽误大部分车辆的通行状况。
省公安厅有关人士指出,实施办法在很大程度上都做到了人性化和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比如,为残疾人停车泊位提供便利;在学校、幼儿园等场所,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
另外,省公安厅在对交通事故发生原因的统计中发现:超速、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随意变更车道等四类违法行为是造成车祸的最主要原因,且伤亡最为惨重。
因此,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负责人表示,根据新交通安全法的精神,省公安机关将开展针对超速、酒后驾车、无证驾驶、随意变更车道等四类违法行为的“蓝盾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