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不接受合约,就不能继续20强后的晋级赛。在合约中提到,如果在20进10比赛中成功晋级,与天娱公司的合约年限为8年,在8年内,艺人须接受天娱公司为艺人提供的培训、发展规划,比如唱片、演艺、广告等机会。如果艺人中途解约,则得支付剩余年限一年100万元人民币的赔款。”
据说这是今年超女杭州赛区20强继续比赛必须签字的经纪约。如果你不签,你就不能继续比赛。因此,杭州赛区有女生被吓退,理由是,谁也不愿将自己作为艺人最有上升可能的8年一下子卖给一家公司。
但是,余下的女生接受了这“霸王卖身契”。他们在无法预知未来的本人市场价值的情况下,宁愿将未来付予“天娱”这家目前看来很有造星力量的公司。艺人未成名前,娱乐圈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个残酷的买方市场。我想大多数超女签字画押时,脑子是清醒的。在强势的买方市场中,这样的条款有存在的合理性。而且对一个普通的女生而言,如果想要有星途,有一纸合约的保证,总比没有强。还会有更多的选手会为了晋级成名,为了现实的名和利而在条款上签字。这就是商业活动的游戏规则。
而超女比赛本来就是一次彻头彻尾的商业选星活动,它不是像十年前的“青歌赛”一样是选拔才艺先进,放在公司制已经相当成功的娱乐圈,它就是一次买家与卖家利益博弈的过程。所以,看客们不要将退出比赛的超女看作是反抗“霸王条款”的英雄而怀有那么些义愤填膺的情绪,退赛超女所做的,也只是本能地权衡了左手跟右手,而做出了对自己比较有利的选择。
其实,在中国,能出现像“天娱”这样相对成熟的经纪公司,它或许是在向来没有约束、混水摸鱼、潜规则横行的演艺圈倡导了一种新规则。
韩晓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