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9日下午3时许,温州市交警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巡逻经过锦绣路时,发现一辆三轮车准驾证上的照片比正常大得多,遂将三轮车拦住。民警仔细查看准驾证上的照片时,发现照片上的人是著名导演陈凯歌,和三轮车夫并不是一个人。经交警追问,车夫只好承认,三轮车的准驾证是他伪造的,因为没拍照片,所以就用一张陈凯歌的照片冒充了。
本报通讯员 方 刚
本报驻温州记者 徐 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