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浙江省交通厅发布的《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试行)》办法下发引来不少议论,除了一般性的文明办公准则之外,该行为规范甚至对机关工作人员的一些生活小细节也不“放过”,比如明确提出全体机关工作人员,男同志不能留胡须,女同志不能穿得过于暴露,上班不能穿拖鞋等等。
通读《规范》全文,洋洋洒洒2000字分了9大类33小条,约束性的规定可以说事无巨细,如上班时间不在室内、楼道追逐打闹和大声喧哗;不带未成年子女在办公楼内嬉戏;办公桌上不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在办公室内不得穿拖鞋;男同志不得赤背或只穿背心,不留胡须;女同志不穿露背装等过于暴露的服装……
就记者了解到的信息,对机关工作人员有行为规范约束的并不止浙江省交通厅一家,但是都没有明文发布这么详细的规范。像这样专门制订并明文发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的机关,在省内也尚属首次。
昨天,记者联系了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相关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是配合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的一项重要举措,主要从推进机关效能建设以及文明单位创建要求两项原则考虑。至于广受关注的“男同志不得留胡须、女同志不穿暴露装”的规定,该工作人员也认为,作为机关工作人员,需要对自身提出规范性要求,这对于打造健康、大方、庄重、严谨的政府形象,也是十分必要。
当然,目前该规范还处于试行阶段,刚刚下发,交通厅直属机关党委还将根据各方反馈意见进行调整规范。
如果你对这一规范有什么意见建议,请拨打本报热线85310888告诉我们。 本报记者 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