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运价格联动 全国一盘棋
为解决油价大幅度上涨对出租汽车营运的影响,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规定,一些省市纷纷采取由企业、司机和乘客合理分担的办法逐步予以消化,即征收一定的燃油附加费。
去年11月15日,广州市为应对油价高涨,出租车率先开始向乘客开征1元的燃油附加费,使每辆出租汽车增加收入约980元/月。当时广州市物价局曾表示,征收出租车“燃油附加”属临时措施,将视油价变动适时调整或取消。
随着今年3月、5月成品油价格的两次上调,北京、上海、江苏、湖南、黑龙江、甘肃等省市相继推出了油、运价联动的措施。江苏省会南京市从3月26日成品油调价起就开始研究相关配套措施,几个相关部门制定出了不止一套方案供市政府参考决策,加收燃油附加费就是其中之一。在有关部门上报市政府的方案中提出了当油价上涨到一定幅度时,由出租车司机在现行运价基础上收取每车次1元钱燃油附加费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