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具体项目昨日正式公布了,和去年底公示的项目相比,这次新增加了17个项目,共有518个项目成为首批“国宝”。在昨天公布的名录中,浙江省入选国家级非物质遗产保护名录的项目达39个(44个子项),位居全国第一。
浙江“非遗”保护全国冠军
整个名录分为民间文学、民间音乐、传统戏剧、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和民俗等十个门类。云南的阿诗玛、新疆的木卡姆、陕西的秦腔、四川的泸州老窖酒酿制技艺,以及中国的传统节日如春节、端午节等,都入选首批名录。之前已经入选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昆曲、古琴艺术等,也同样出现在首批国家名录中。
我省共有39个项目(44个子项)入选首批名录,数量位居全国第一。“从全国来说,浙江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并不是最丰富的,但是浙江对这项工作最为重视,所以才能在这次的评选中高居榜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评审委员会副主任王文章对浙江的“非遗”保护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
畲族民歌花落福建
虽然浙江的入选项目在全国居于领先地位,但是我省专家依然觉得有些遗憾。“全国惟一的一个畲族自治县在浙江,但浙江却没有一个畲族项目入选,反而是福建宁德市申报的畲族民歌、福建霞浦县申报的畲族小说歌都入选了。”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专家委员会专家吴露生告诉记者,景宁畲族民俗风情是1000多年农耕文明的印证,具有很强的畲民族文化的保护意义,特别在民俗风情中还保留了他们即将失传的畲族语言。
同样让吴露生感到遗憾的,还有嘉善田歌、磐安炼火、临安昌化鸡血石等没有入选。“浙江值得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太多了,不少项目都很有竞争力,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省会有更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入选。”
尽快立法,增加保护资金
浙江省文化厅厅长杨建新表示,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今年我省还有几项重头工作要完成。一是建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并与浙师大、杭师院等高校合作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研究院;二是加快立法,《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已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2006年一类立法项目,估计年底前将正式出台;三是继续开展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和民族民间艺术家的申报和评审工作,建立有效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机制。
据了解,省政府目前已批准,“十一五”期间,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专项经费将比原先的每年500万元有大幅度增加。同时,政府在自己开展保护工作的同时,也将制定吸纳社会资金的优惠政策和措施,鼓励公众参与,以便建立起完善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机制。
本报记者 张 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