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通讯员 何圣键
■本报记者 娄炜栋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一条明确的规定:工会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但在很多企业,这条规定却很少能够有效执行。
民营企业占到全市经济总量96%以上的台州市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凸现出成长的烦恼——企业的所有制结构、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格局以及社会分配方式的转变,使企业的安全生产、职工的劳动安全保护曾一度面临着严峻的挑战。2004年,台州市总工会再也坐不住了,主动介入了企业安全生产,在全市选择了21家企业进行试点。并于今年会同市安全监管局出台了《台州市企业工会主动参与劳动安全生产工作意见》,让普通的职工加入到了安全生产工作中来。
施泽兵是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的一位普通职工,自从文件出台之后,工会组织鼓励员工查找安全隐患。为此,他和几名工友向厂里提出,出料口的吸滤装置很容易造成人体与物料直接接触,从而中毒。没过多久,这种装置就换成了离心泵。
而更让施泽兵和他的同事想不到的是,因为提出合理化建议,他在去年年底还拿到了公司奖励的200多元钱。
此例一开,职工都活跃了起来,为厂里和自身的生产安全出谋划策,据企业老总介绍,光去年,员工提出的有效安全隐患改造建议共有30个,每一件都有了落实。
“通过主动参与以后,许多职工意识到哪些不安全因素,哪些是安全的。而对于员工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建议,工会都会给相应的车间发出一份正规的《安全隐患整改意见书》,其中还会写明必须在多长时间内纠正。”台州市总工会副主席王玲告诉记者,目前全市已有106家企业主动提出申请,让工会主动参与安全卫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