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2版:每日新闻·原罪
3  4  
PDF 版
· 海关女警走私案里伸黑手
· 两个电话号码成突破口
· 乔装打扮 查出双胞胎兄弟
· 张开鲸口,多次索贿
· “零口供”掩盖不住犯罪真相
· 第一次开口,要了80万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6月5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张开鲸口,多次索贿
  六道轮回中的饿鬼道,饿鬼们每天吃很多食物都不嫌饱。人的贪欲一旦变得疯狂,也如饿鬼一般,胃口像个无底洞。

  2005年10月10日上午,刘昕又把曾某叫到办公室。刘昕告诉曾某,余明供涉案税额巨大,可能判处死刑或无期徒刑,要曾某必须再给她180万元打点关系。同时允诺可以把余明供的案子做成是公司犯罪案件,并且不把2003年的走私金额计算在内。曾某当时几近麻木,为救丈夫一命,她什么也不顾了,立即去银行取了40万元要交给刘昕,但精明的刘昕认为现金太多,放在包里太起眼,说还是汇款为好。并当场电话告知刘明威,还有钱汇给他,问他是否还汇到李某账号,刘明威说到交通银行取款不便,他要另开一个账户。

  2005年10月14日,刘明威让他的虎跃货运公司的员工刘某在工商银行济南分行申请一张牡丹灵通卡,把账号告诉了刘昕。当晚,刘昕约曾某到福田区一饭店吃饭时将该账号给了曾某,要她往该账号里汇钱。次日,曾某汇出了40万元。

  2005年10月18日晚,刘昕又约曾某到深圳福田香蜜湖附近的酒店吃饭,第三次向她索要钱财。当曾某表示有困难时,刘昕说,我可以把海关扣押的余明供的公司的账本和应收款单据交给你,你去收取公司的应收款,收了就有钱了。之后,刘昕虽未将扣押的账本和单据交给曾某,但仍多次打电话向曾某索要。2005年10月22日上午,曾某从银行取出15万元给了刘昕。

  其实,刘昕对曾某的承诺“食言”了,对于是否把余明供的公司2003年的走私金额计算在总案值之内,在法制科的案件讨论会上,刘昕以证据单薄为由要求不计算在内,但其他办案人员反对,该问题被提交到分局案件讨论会,结果一致认为要计算在内。但刘昕没有把这告诉曾某,她怕断了这条“财路”……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