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2月7日,办案人员分成两个小组分别查找高某和王某的下落。根据电信登记资料,办案人员找到了王某电话的登记地“济南市张家庄61号”。办案人员在这里发现了一个广告牌,上面注明“虎跃快运公司”,广告联络电话号码的尾号正是“0023”。两名办案人员以谈生意为名,与“虎跃快运公司”老板攀谈起来。在交谈中,老板递出一张名为“小刘”的名片。
回到酒店,办案人员打开手提电脑,对照从两家银行调取的取款录像资料,发现取款人开的货车上喷印的字正是“虎跃快运”。但问题是小刘的手机号码尾数不是“11177”。而据派出所调来的资料显示,“虎跃快运公司”老板是一对双胞胎兄弟:大刘和小刘。至此,侦查人员初步判定,大刘应是尾号“11177”号码的使用者,是本案的关键人物。
12月9日晚约9点钟,蹲守在“虎跃快运公司”附近的办案人员见一与小刘身高、体貌相似的男子走进公司,立即拨打尾号为“11177”的号码,该男子的手机果然铃响。大刘面对确凿的证据,不得不如实交代了刘昕前后给他汇款136万元的经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