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中旬,刘昕涉嫌受贿一案浮出水面。深圳市检察院很快成立了专案组,并经研究决定先不惊动刘昕,待查清曾某汇款去向,扎实外围证据后再对其采取行动。11月24日,专案组兵分两路,一班人马前去移动、联通、电信公司查询刘昕近三个月的通话记录;另一班人马火速赶往公安局,从户籍系统查询刘昕的身份资料。
通话记录资料拿回来后,检察人员认真地加以分析,发现刘昕打得最多的号码是尾号为“11177”的手机号和尾号为“0023”的固定电话号码,这两个号码也频繁地拨打刘昕的办公室电话或手机,通话的时间也与曾某所述的情节吻合。另外,这两部电话和刘昕的电话都有打往沈阳刘昕父母家的记录。经查,这两部电话均属济南地区,登记的机主分别是济南本地人高某和王某,与曾某提供的汇款卡号账号的两名户主刘某和李某无关。专案组大胆推测,这两部电话的使用者很可能是刘昕的亲属。
11月27日,办案人员来到济南。在当地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办案人员从两家银行的录像上调取到了刘某、李某与一男子先后在银行提取现金40万元、16万元的录像资料。这名男子引起了检察人员的注意。经过调查此男子名大刘,辽宁沈阳人,但因其身份登记资料有限,未能查明其与刘昕的关系,但办案人员推测,两人之间可能存在某种亲属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