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11月中旬,两名律师来到深圳市人民检察院举报中心咨询有关法律问题。一位律师在交谈间无意中说起深圳南头海关缉私分局法制科科长刘昕在办案过程中有向当事人家属索贿的嫌疑。接访的检察官感到该线索有较大的查处价值,于是积极争取他们做当事人家属的工作,动员其向检察院举报。当事人家属曾某起先顾虑重重,不敢举报,后来在检察官向她说明只有通过检察机关才能保障其权益的情况下,答应举报,但前提是征得她已被逮捕的丈夫余明供的同意。余明供因怕海关办案人员对他报复,顾虑重重,在检察官的耐心劝导和教育下,最后同意举报。一个“吃窝边草”的女贪官就这样浮出了水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