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环保局
6月5日世界环境日前夕,杭州市环保局发布今年上半年环境执法状况。今年1~5月份,杭州市各级环保部门共承办环保行政处罚案件396件,其中责令停产183件,罚款390件,罚款总额达1224.3万元,比去年上半年增长40%(2005年上半年为880.5万)。
同时,该局公布今年上半年八大典型环境违法案件,具体如下:
1、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对浙江蓝天环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沙生产基地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擅自建成六氟丙烷生产项目,并于2004年2月起正式进行生产。杭州市环保局对其作出了责令六氟丙烷生产线停止生产,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2、杭州云会五金电镀有限公司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案
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006年4月4日现场检查发现,杭州云会五金电镀有限公司未经环保部门审批,擅自改建了多条生产线并正式投入生产。杭州市环保局对其做出了责令该公司改建生产线停止生产,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3、杭州科汇仪器开发联合公司违反放射性污染环境评价制度案
杭州市环保局拱墅分局2006年4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杭州科汇仪器开发联合公司未经环保审批同意,擅自设立工作场所进行水分密度仪(含有Ⅳ类放射源)的研究、开发和生产。拱墅分局拟对其做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补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手续,并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杭州净水剂厂向水体排放酸液案
经群众举报,杭州市环保局下城分局调查发现杭州净水剂厂盐酸槽罐发生渗漏,部分酸液未经处理直接由污水外排口进入河道,同时因下雨,堆积在厂内的氯化铝残渣与酸液一起进入河道,导致厂区周围河道水体呈黄褐色,污染严重。下城环保分局依据相关规定,对其处以罚款4.5万元。
5、桐庐钟山根洪花岗石厂等4家企业故意不正常使用污水处理设施案
2006年4月12日夜,桐庐县监察大队对钟山花岗石行业进行突击检查。发现桐庐钟山根洪花岗石厂、桐庐国政石材制品有限公司、桐庐鸿基石材工艺厂使用污水泵将回用池中大量废水及污泥抽出;桐庐恒基石材装饰有限公司用皮管将回用池中废水吸出,直接排向环境,监测报告显示SS(固体悬浮物)均严重超标,造成环境严重污染。桐庐县环保局对4家企业分别做出行政处罚,责令4家企业恢复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正常使用,并分别处以4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
6、桐庐县龙伏电镀厂故意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案
经杭州市环境监察支队2006年3月21日现场检查,发现桐庐县龙伏电镀厂电镀加工过程产生的铬酸废水未经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处理,通过厂界外侧的一暗渠直接排放到附近的龙伏溪;同时该厂部分电镀废水未经处理渗漏至附近的农田。杭州市环保局责令该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恢复水污染设施正常使用,并罚款8万元。
7、富阳市荣发铜业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案
经富阳市环保局调查核实,富阳市荣发铜业有限公司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擅自于2005年8月建设粗铜熔炼项目,需配套建设的环保设施未经验收,主体工程就于2006年1月投入生产。富阳市环保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生产和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该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和起诉,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富阳市就此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富阳市人民法院已作出准予强制执行的行政裁定。
8、杭州萧山大路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永益纺织有限公司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案
杭州萧山大路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和杭州萧山永益纺织有限公司未经审批擅自采用喷水织机进行生产,萧山区环保局于2006年4月对两家企业作出停止喷水织机生产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晏利扬 叶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