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财之道靠“能量”
在庭审中,杨哲信坦言,在担任宿州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的时候,他主要分管办公室工作,负责全市县处级干部的教育培训及党员队伍建设、思想建设等方面工作。但起诉书关于杨哲信受贿事实的指控,很大一部分杨哲信收了钱帮人办成的事都不属于他的职权范围,他却一次次地通过打招呼等方式,帮人成功“办妥”。
2004年下半年,时任砀山县教育局局长的李某为了将其女儿、女婿调到宿州市工作,多次找到杨哲信提供帮助,杨哲信答应“等有机会再说”。2004年12月的一天,李某送给杨哲信1万元。庭审中,杨哲信称,像这种从县里调到市里的,必须经过市编委和市长批准,他根本就没有任何权力干涉,也没有能力帮其办妥。但民间都传说他“能量大”,朋友找过来,他不好意思拒绝,就收下了钱。
乡镇领导是“主力”
然而从砀山到灵璧再到宿州,杨哲信的职位在不到5年的时间内一路攀升,始终和干部的考核任用甚至提拔有关。杨哲信虽然只是组织部副部长,有些干部要在乡镇谋正职或调进城以及调整到好的乡镇,杨哲信还是能够做到的。恰恰是这些地方送的钱“买断”了杨哲信的官运和自由。
被指控的100起受贿事实中,砀山10起,灵璧90起。起诉书密密麻麻地记录着灵璧县各乡镇的名字。据了解,灵璧县20多个乡镇,只有一个乡镇的领导没有以乡镇或者自己的名义,给杨哲信送钱,但遗憾的是,他为了孩子找工作也用钱拜访过杨哲信。这些乡镇的部分主要负责人或中层干部在杨哲信任组织部副部长期间,由于都给他送了钱,差不多都能得到调整或升迁。
除乡镇领导外,灵璧县县直单位的一些干部也通过杨哲信得到了提拔。2002年中秋节前,该县人事局局长助理臧某找到杨哲信,要解决副科级职务。在送给杨哲信5000元后,臧某成为该局某部门领导,上任后,臧某又送给杨哲信5000元表示感谢。
过来找杨哲信准备走他关系的,也大都和杨哲信是朋友、亲戚关系。也有少数几个人是通过别人牵线搭桥,给杨哲信送礼的,有的甚至根本就没见到杨哲信,而是通过中间人传话的。正如庭审中杨哲信所言“我不认识他,他就托人送来了一个信封。”
公诉人员介绍说,在向杨哲信行贿的人当中,以乡镇干部居多,这些人只要送上两三千元钱,就能从副职转为正职。灵璧县尹集镇党委副书记张某,为尽快当上镇长,先后在两年的春节期间送给杨哲信6000元。他当上镇长后为表示感谢,又于2005年春节前再次送给杨哲信3000元。2002年11月的一天,灵璧县高楼镇镇长高某为了调整为书记或者到其他乡镇工作,向杨哲信行贿3000元后,杨哲信表示尽量考虑。2003年1月,高某果然被任命为高楼镇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