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两年前,一辆轿车撞入了台州椒江章安街道一所民房,然而让人惊奇的是,两年后的今天,车头仍扎在房子里,事情也没有得到处理。
车子在房中一“住”两年
在现场笔者看到,这是一辆桑塔纳2000型轿车,车子前后牌照已被人卸掉了。车头严重变形,车子引擎盖翻起,发动机配件有些凌乱,前挡风玻璃也严重损坏。两年过去了,车顶、前后盖都蒙上一层厚厚的尘垢,车子看起来已经很旧了。
民房的主人是该村村民的唐顺田。他说,2004年12月一天凌晨3点,住在二楼的他突然听到“轰隆”一声,跟打雷一样。他赶忙起来看时,这辆轿车的车头已经撞进房子里。
“当时车里包括驾驶员共有4人,驾驶员和乘客都不同程度受了伤,我立刻拨打电话报警。”唐顺田说。随后,椒江交警大队前所中队的民警过来做了现场勘察。
唐顺田说,车子撞进来后,房子里的物品统统“遭殃”,门边的立柱也被撞坏了,人住在里面都不踏实了。为了安全,唐顺田用三根木柱顶在房梁上。“这件事情发生后,我老婆和女儿都不敢在这里住了,住在其他地方。”唐顺田说,现在就他一个人晚上住在这里,心里也慌兮兮的。
调解未果法庭上见
据椒江交警大队前所中队指导员王国平介绍,当时,他们接到报警后,就立刻赶过去进行事故勘察。但随后叫来拖车打算把车拖走时,房主不让,一定要让车主过来。
“当时这辆车是车主借给朋友开的,结果出了事故。车主过来后,房主要求赔偿12万元,车主说数额太大了,五六万元可以考虑。”王国平说。之后椒江交警大队分管副大队长也多次上门做房主的工作,但都不起作用。
王国平说,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两次调解不成或者一方、双方都不同意调解,他们就可以结案,当事双方可借助法律裁决。在多次调解不下来的情况下,他们只好结案了。
据了解,此事已诉诸法律寻求最后解决。本月12日,椒江法庭将依法进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