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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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04版:财富·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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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
· 新房转嫁税费 旧房纷纷提价
· 成交量下降一成
·
· 不涉税物业—— 提完价后重新挂牌
· 涉税物业—— 掉头惜售或税费转嫁
· 投资客户—— 坦然面对营业税
· 转嫁税费,是否过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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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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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8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转嫁税费,是否过时了
  2005年、2006年的两次宏观调控不约而同地以“6.1”为大限,前期市场反应有些“临摹”的影子,卖家还是采取诸如:转嫁税费、暂时不卖或转租的方式来应对。但时至今日,供求关系已发生转变,转嫁营业税是否已成为一种“过时的伎俩”?

  不涉税的提价,涉税的转嫁,这些对于买家来说账面上好似丝毫没有实惠可言。但中原地产相关专家认为,这是卖家面对政策出台“自我保护”的直接反应,最终是否能“得逞”还要看市场是否能接受。

  从今年1月~5月的市场成交结构来看,2000年以后的成新物业显然是占据成交的重要阵营,这可能也是令许多卖家产生“羊毛出在羊身上”想法的底气所在。换位想一下:市场上难道就没有既不涉税又相对较新的“替代房产品”?在没有完全掌握着主动权的时候就盲目转嫁显然是一种一相情愿的做法。如此下去的结果恐怕是将为数不多的准客户拱手让人,毕竟商品房、房龄在5~10年间的二手房在价格方面有很大的优势。

  未来一个时间段,预计二手房市场上涉税物业将会有一个“冰封期”,而市场对不涉税的成新物业将会有一个需求集聚效应显现。如此看来,转嫁或加价的做法便多少带有一点“自欺欺人”的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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