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招投标本身是为了给药价降“虚火”,但通过招标后,药价比药店高出数倍的现象却屡见不鲜。行政学专家、浙江大学教授张国清认为,问题的症结在于监管缺失,导致在利益驱动下,容易形成医院和药品企业之间的合谋。
张国清教授说,现在的药品招标采购办公室实际上是一个医院联盟,招标规则的制定方、招标主体都是同一方,而招投标过程其实是一场第三方——即消费者不在场的博弈。招标制度的这种缺陷,很容易导致招标和投标方在共同利益的诱惑下,以牺牲第三方为代价,达成“共赢”的结果。
要改变这一现状,不可能依靠任何个人的力量,主管部门应考虑更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比如说,由官方委派民意代表,作为消费者方全程监督招投标的过程和结果;定期公布、公开相应的价格,建立完善的举报制度,让全社会参与监督,让阳光制度真正阳光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