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孟青青 陈聿敏) 现在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如果从事个体经营,20项收费可免收。昨天,记者从杭州市物价局获悉,为鼓励和促进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杭州市物价、财政部门将对下岗失业人员和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实行收费优惠。
据了解,除国家限制的行业(包括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凡杭州市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2006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的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且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
这20项免予收取的费用中,包括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费、城乡集贸市场管理费、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经济合同示范文本工本费、特种行业治安许可证工本费、劳动证书工本费、卫生监测收费、卫生质量检验费、预防性接种劳务费、食品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工本费、健康证工本费、税务登记证工本费、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变更费、导游证件及IC卡工本费、城市道路占道费、印刷经营许可证工本费、道路运输经营及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工本费、车辆营运证工本费。从事个体经营的下岗失业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只要向执收单位出具《再就业优惠证》和《毕业证》,经审核无误并备案后就可免交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