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明天是我国第一个“文化遗产日”,继去年1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之后,杭州市政府也结合本地文化遗产的实际情况,原则通过了该通知的《实施办法》。
石质文物成重点保护对象
由于杭州地处我国南部,石质文物数量非常丰富,但是一直以来,碳酸盐石质文物的水侵蚀、风化是国内外至今不能有效解决的保护难题。因此杭州在《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要将石质文物作为保护重点。
一方面增加文物科技投入,加大文物科技保护力度;另方面安排专项资金,组织实施文物科技研究项目。比如,引进国内外先进技术,从多方面探索和尝试野外石刻造像保护的化学、物理和生物技术,使野外石质文物防风化保护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同时,完成飞来峰造像、南山造像、石佛院造像等一批重要石质文物的保护工程。
占地上万平方以上基建项目须先实施考古勘探发掘
《实施办法》还提出,以配合基本建设特别是重点工程为主,要开展抢救性考古发掘,加强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监控,履行“先发掘,后建设”的原则。比如说,“凡是杭州地下重点文物保护区以及占地一万平方米以上基本建设项目,在建设前均须先实施考古勘探发掘。”
另外,也要加强对一些具有较高保护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的调查工作。以秦汉钱塘县治、天目窑址、越州原始瓷窑址等专题项目为重点,抽调力量开展发掘调查。
西湖和良渚要加快申遗
《实施办法》提出了加强对大遗址的保护概念。比如根据世界遗产申报标准,加强西湖和良渚遗址申报世界遗产进程,争取早日申报成功。另外,还要加快编制完成南宋临安城遗址、八卦田遗址、南宋恭圣仁烈皇后宅遗址、跨湖桥遗址、越王城遗址等大遗址的保护规划,启动保护展示工程,建设遗址公园和博物馆。
“十一五”末完成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
在完成元福巷、武林路、笕桥老街等历史地段保护试点工程的基础上,杭州将在未来五年内完成北山街、湖边村、清河坊、桥西直街等重要历史地段和历史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对西兴老街、长河老街以及建德新叶等县(市、区)的历史文化街区和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实施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力争在“十一五”期末,基本完成对历史文化街区的保护整治工作,改善历史建筑内居民的居住条件。
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
针对在城乡建设过程中因文物保护意识不强、监督约束力度不够所造成的文物破坏问题,《实施办法》提出要建立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咨询制度以及公众和舆论监督机制。
一方面建立杭州市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文化遗产的评估、保护、维修、利用等工作进行研究、咨询、监督和技术指导。另一方面,积极鼓励民间参与文化遗产保护,确立国家保护为主,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文物以及非物质遗产保护新体制。
本报记者 章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