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日前,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通知》。《通知》要求,我省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促进养老服务业加快发展。
《通知》要求,我省各级政府要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同时,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多形式、多渠道参与老年社会福利事业,为困难老年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服务。力争到2010年,全省每个设区市有一所老年关怀医院。
我省还将加大对老年服务机构的税费政策扶持。暂免征收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公寓等养老机构企业所得税、养老服务收入营业税、以及老年服务机构自用房产、土地、车船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此外,养老机构具备对外开展护理、康复及医疗服务条件的,可申请纳入社区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经审批可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 李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