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02版:每日新闻·视点
3  4  
PDF 版
· 最后申诉:不能忽略的权利
· 被告人当庭翻供
· 核心提示
· 视点回放
· 审判长:决不能将无辜公民推向地狱
· 法警副总队长亲自“督阵”
· 陈述-讯问-辩论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下一篇4  
2006年6月9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视点回放
  2005年7月,在杭州城站火车站,第五建锋结识了患有精神疾病的被害人徐某,并与之同居。对第五建锋来说,这不是爱情,他的目的在于钱财。同年9月初的一天清晨,第五建锋在徐某家中醒来后,采用双手掐颈、电线勒颈等手段,致使被害人徐某机械性窒息死亡。行凶后,第五建锋劫得1000余元后逃离现场。2005年10月25日被告人在上海火车站被抓获。今年3月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认为第五建锋犯抢劫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21万元。之后,第五建锋向省高院提出上诉。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