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威胁伊朗,“惩罚措施”没有被称为“制裁”。相关提议国家称,这些惩罚措施将根据伊朗的表现逐步实施。
方案说,如果伊朗“不合作”,“可能的惩罚措施”包括如下内容:
◆禁止向伊朗出口核设施及核技术。
◆冻结与核计划有关的伊朗个人或组织的财产、金融往来,禁止其入境。
◆中止伊朗与国际原子能机构在核能技术上的合作。
◆禁止伊朗人在国外学习与核计划、弹道导弹相关的课程。
◆冻结与伊朗的双边政治接触。
◆禁止特定伊朗官员入境。
◆冻结“接近这个政权(指伊朗政府)”的个人和组织的财产。
◆武器禁运。
◆禁止向伊朗出口精炼油、天然气制品等特定产品。
◆不再支持伊朗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禁止在一些领域向伊朗投资。
◆全面冻结伊朗金融财政机构的财产。
◆缩小对伊朗贸易和出口信用保证的政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