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受贿犯罪可谓一对“孪生兄弟”,这是不是意味着贿赂犯罪就是“见人就送、见钱就收”呢?记者在问卷调查中找到了答案:不管是受贿人还是行贿人,在“行动”之前都会对对方进行一番考察与选择。
选择依据什么样的标准?调查结果显示,看起来比较“老实”和有钱的人,最受受贿人的青睐,分别占了47%和40%,如果是经人介绍的,27%的人还会考虑中间人的“品格”及其与自己的关系(如上图)。
行贿人选择行贿对象也遵循一定标准:位高权重或目前虽未执掌大权但有较好的发展前景并可能对今后工作有帮助的人依然是“糖衣炮弹”的主要进攻目标。不一定要具有较高的官阶,只要能对自己工作有帮助或影响的人日渐受到行贿人的追捧,选择率高达78%。
经调查发现,行贿人直接送钱的比例仅为5.8%,而94.2%的人在行贿之前均有一个铺垫过程,即“行贿缓冲期”,或是先为行贿对象或其亲属提供医疗、教育等方面的便利,或是送些礼物,进行感情联络。他们这样做,目的就是要让对方从心理上真正接受自己。由此可见,那种为一事之利而直接送钱的现象已不多见,大多数行贿人与受贿人之间存在着长期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