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外电报道说,如今日本社会的幸福感普遍不高,巨大的压力与烦恼甚至催生了一个创收已达300亿美元的 “放松产业”市场。非独日本,在欧美,虽然自二战以来,绝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从未如此好过,但幸福指数在近50年来却没有任何增长,认为自己“非常幸福”的人口比例自20世纪40年代以来就一直在下降。
那幸福与富裕到底成不成比率呢?曾经,我们有过这样的观念,幸福等同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物质生活的改善,幸福源自无节制的占有和消费。于是,几十年来,许多国人的消费观渐渐从以往的“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蜕变成小猴掰玉米:手中刚买的新家伙还没捂热,就毫不吝惜地抛弃而去掰“新玉米”,还美其名曰为促进经济、增加GDP添了块砖。
然而,国人的幸福感是否就因此同比率增加了呢?小猴掰玉米式的消费是否就快活于“缝缝补补又三年”呢?未必。一个明显的证据就是,近些年来,自杀正呈逐年上升的趋势。
将幸福等同于社会财富的增长和物质生活的改善,让人过分沉湎于物质享受,把消费水平的提高作为惟一的追求目标,并不一定给人带来多大的幸福感。因为它使人成为经济动物、消费动物,日益淡漠甚至遗忘生活意义与价值的人文追求,反而使丰富多彩的人生变得空虚无聊。同时,这种价值观必将造成对有限资源的掠夺性浪费,破坏环境,甚至自私地剥夺了子孙后代应有的发展条件,如果有幸福感,也是以预支子孙后代的幸福感为前提。
那幸福感到底建立在什么基础之上呢?有时想想,再多的山珍海味,吃多了,入口的是差不多的味,排出来的是一样的物质;再漂亮的衣服、拎包,穿多了,给穿戴者的惊喜与快乐无异于荆衩布裙。毕竟,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不同于动物,在于人是有思想者,有灵魂者。真正能慰藉人的灵魂,从而给人带来持久、健康而多姿多彩的快乐的,惟有文化追求。
虽然至今为止,世上还没有一人能搞清楚,幸福感到底由哪几种因素构成,但我们可以确定的是,幸福感必定离不开文化和精神追求的因素。因为不如此,我们无法解释,物质贫乏的古代,仍然有“采菊东篱下”的怡然自得者;清贫而有操守者,可“三月不知肉味”。如今,发展了的中国也遭遇了欧美、日本所遭遇的“幸福感”困惑。我想,仅仅靠拉动物质的内需并不能解决问题,我们更需要拉动的是“文化内需”,才能建设和谐幸福的社会,如今提倡的“文化经济”也许是针对“幸福感困惑”现象的一种药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