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省政府办公厅
日前,省政府下发《关于加强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的意见》。《意见》指出,要把地面沉降防治工作纳入到我省生态省建设之中。力争到2010年,禁止工业用地下水,停止在地表水供水管网到达地区开采地下水。
据介绍,地面沉降是一种区域性的缓变型地质灾害,成灾慢,损失大,不易治理。我省是地面沉降较为严重的省份之一,自上世纪80年代以来,我省沿海平原地面沉降呈加剧趋势。近年来,嘉兴、台州、温州等部分地区的地面沉降仍在恶化。
地下水超量开采是造成地面沉降的主要原因。据悉,我省将制定地下水开发利用年度计划,依据划定禁、限采区。在地下水超采区全面限制开凿新井,在地下水严重超采地区,禁止开采地下水。已开采的应当限期停止(因突发公共事件,按照应急预案处置需要取用应急饮用水的除外)。
申屠文婕 李冠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