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杭州市公安局
杭州市公安机关从2006年6月至9月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整治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的专项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坚决依法收缴流散社会的各类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刀具,坚决依法严厉打击涉爆涉枪涉刀的违法犯罪活动,严格整治危险物品单位的管理漏洞和安全隐患,严密防范重大涉爆涉枪案件和事故,严惩涉爆涉枪违法犯罪分子。
杭州警方提醒,凡违反上述规定或者走私枪支、弹药,或者盗窃、抢劫、抢夺爆炸物品、枪支、弹药的,必须立即自首并将非法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匕首、三棱刀、弹簧刀等管制刀具以及弩等管制器具上交当地公安机关。凡在规定期限内自首并交出上述非法物品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免除或者不予处罚;逾期拒不自首、拒不交出非法物品的,依法收缴并从重处罚。
警方同时希望广大市民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涉及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管制器具违法犯罪的活动和线索,凡举报有功的,给予奖励;对包庇、纵容违法犯罪分子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的,依法从严惩处。举报电话:110。 徐佳 胡大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