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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6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给自行车留条路
  ■青山

  

  针对国内一些城市取消自行车道的做法,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14日表示,建设部坚决反对限制使用自行车道的做法,已勒令一些城市恢复被取消的自行车道。(6月15日《经济日报》)

  随着近几年城市机动车辆数量的急剧膨胀,个别城市以提高道路效率、加快行车速度的名义,在城市规划和道路改扩新建过程中,拓宽机动车道,取消自行车道,有的城市还对取消自行车道予以立法。城市应该“消灭”自行车道吗?

  城市不能抛弃自行车,是由基本国情决定的。在我国这样一个人口多经济还不富裕的国家,家庭拥有私家车的比例,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不可能超过拥有自行车家庭的比例。既便是经济较为发达的城市也是如此。对城市内绝大多数百姓来说,自行车依然是最为主要的短途代步工具。自行车道大量被挤占,人为地助长了自行车同机动车抢道现象。如此,既不安全,也降低了通行效率,是城市管理缺乏人文关怀的表现。

  城市抛弃自行车,就是抛弃了公民权益。城市是人性的空间,城市道路作为一种公共资源,不仅是汽车的天下,骑车人也有利用的权利。对公共资源进行分配,最为重要的是公平,自行车与机动车拥有同等的道路通行权力。人为地取消自行车道,是对百姓所拥有道路资源的强行剥夺,是对人性的漠视和对百姓正当通行权益的侵害。

  个别城市不顾国情,漠视百姓权益,取消自行车道,有堂而皇之的理由:“城市里浩浩荡荡的自行车流是落后的象征,自行车迟早会被淘汰,专设自行车道意义已不大。”果真如此吗?今年6月3日,法国举行了自行车节,号召全法国人采用环保的自行车。今年5月,美国各地纷纷举办“骑自行车上班周”活动。因自行车是最为环保的短途代步工具,除了节能、经济、方便等优势外,还起到一定程度的健身作用,因此,在人均拥有汽车比例非常高的美、英、法、德等发达国家,在走过一段弯路后,无一例外地提倡推广自行车和大力建设自行车道。

  可以说,确保自行车道便利通达,既是现实选择,也是大势所趋。取消自行车道的做法不可取,已经取消自行车道的城市,将来还会恢复。不仅是当前,既是在几十年后,中国的城市也不能抛弃自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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