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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A0006版:每日新闻·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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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1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诅咒短信真烦人
发短信的人要当心,可能会因此犯法
  “父亲节到了,祝您父亲节日快乐,身体健康!请将此短信转发给其他六人,否则你父亲将得到诅咒,生一场大病,信不信由你!”父亲节来临,杭州师范学院大三的学生李佳(化名)收到了不少同样内容的短信。对于这样的短信,有关人士提醒,在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颁布后,再发这样的短信,可能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昨天,大二女生李佳告诉记者,到昨天为止,这样祝福加诅咒的短信她一共收到5条。

  和李佳同个院校的不少同学也都收到过类似的短信。不少转发诅咒短信的同学都认为,发发这样的短信虽然不太好,但应该不会犯法,顶多也算是恶作剧。其实不然,记者咨询了浙临律师事务所的余律师,他表示,根据新的《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多次(即3次及3次以上)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10日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看来,发发这种看似无损大雅的诅咒短信,也不仅仅是道德问题了。 陈敏建 苗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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