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影
阴影 阴影
第A0015版:每日新闻·瞭望
3  4  
PDF 版
· 一个医生的十年抗争路
· 无奈父亲勒杀亲生“毒子”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返回主页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上一期  下一期  
浙江日报报业集团主办      
3上一篇  
2006年6月20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无奈父亲勒杀亲生“毒子”
千名乡邻自发签名支持《呈情书》
  黎婶在《呈情书》的最后,恳求司法机关“给我丈夫及小儿子从轻处理的机会”,并附上1000多村民的签名及指模。 

  俗话说虎毒不食子,中山市坦洲镇却发生了一桩人伦惨剧:一位父亲亲手杀死了自己行窃扰民的儿子!昨天中山市司法局向记者通报了该起案例。

  铁锤扳手击打儿子

  2005年11月9日中午,阿明手持利刃闯入祖父家中索要钱财,并将窗户砸烂。父亲陈某知道后,即叫上他的二儿子阿锦,一同回家劝说大儿子阿明。

  因害怕阿明用刀伤害自己,陈某随身携带了一把扳手,于当日下午4时许走入阿明所在房间。交谈中,阿明不仅不听劝告,反而持刀指向陈某,陈某即持扳手击打阿明的头部,并与阿明扭打起来。

  次子阿锦听见打斗声后,手持一把铁锤冲进房间,朝阿明头部击打了两下。陈某随即用手掐住阿明的脖子,阿锦则用手按住阿明的双腿。

  随后,阿锦到阳台上割了一条晾衣服的绳子扔给陈某,陈某用绳子勒紧阿明的颈部……此后,陈某用阿明的衣裤清理了现场的血迹,并将作案工具和血衣用胶袋包起藏好。

  之后,陈某报警称阿明撞墙死亡,公安人员赶到现场进行勘查后,将陈某、阿锦带回派出所协助调查。两人主动交代了杀死阿明的犯罪事实。经中山市公安局法医检验鉴定:死者阿明是被人用绳索状物体勒颈部和卡压颈部,最终导致窒息死亡的。

  邻居自发宽慰死者母亲

  案发后,陈家的邻居们纷纷自发到陈某家里,慰问陈某的妻子黎婶。宽慰她不必为失去一个“毒子”伤心,在一群乡邻的提醒和帮助下,黎婶最近向检察机关提交了一份《呈情书》。

  记者看到,《呈情书》书中列举了其长子阿明从1997年因打架被学校开除后,经常在外盗窃自行车和煤气瓶等物变卖,而且还染上毒瘾的种种劣行。    

  村民:其子死有余辜

  记者昨天随机采访了多位陈某的邻居。村民陈学杨表示,被害人阿明一出门,街坊就有被盗的事情发生;阿明被公安机关抓去强行戒毒或劳教后,北秀大街基本上就没有人家再被偷,“街坊邻居都对陈伟明恨之入骨。”

  居委会治保主任高信生作证时直言:“我认为这种人(指阿明)死有余辜,他给他的家庭带来太多的灾难。陈某和阿锦父子的行为虽法不能容,但也是无奈之举……”

  村民普遍反映,听说该起事件后,他们既高兴又痛心。高兴街里少了一个扰民的坏人,日子可以过得安稳些;痛心的是,善良本分的陈某及其次子触犯了法律。

  律师:被害人自身有重大过错

  昨天,记者采访了该起案件被告方的辩护人——广东万里海天律师事务所的卢大文律师,卢律师表示,被害人阿明自身存在重大过错,导致被告人激愤杀人。

  另外,父亲陈某和次子阿锦有自首情节,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被告人的上述行为属于自首,可以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记者昨天了解到,开庭审理前,该案检察官将根据社情民意依法向法院提交司法建议书,要求对被告人从轻判处。法院将择日宣判。

  据广州日报

3上一篇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