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在多次努力无效的情况下,王芳抱着“宁毁爸爸的前途,不毁这个家”的思想开始了举报,先是到父亲所在的单位反映,再到山东省纪律检察委员会举报,后来又提笔给中纪委写举报信。2005年6月13日,高考刚结束,王芳就冒着酷暑连夜搭乘火车赶赴北京中纪委举报。
王芳举报父亲包养“二奶”的材料,引起中纪委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并亲笔批示,要求山东省纪委严肃查处。
这期间,王芳也一直期盼着奇迹出现,一是希望通过自己的举报,组织上能正确引导父亲改正错误;二是希望爸爸良心发现,回心转意。
2005年10月28日,在期盼中度日的王芳真的绝望了,法院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依法判决王志华、刘喜丽离婚。
2006年2月8日,王芳又一次乘火车来到北京,走进中纪委的大门,在举报材料中,王芳写道:“强烈要求中纪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150条、第152条、第154条之规定,调查处理我爸爸,开除其党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