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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B0015版:财富·输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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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6月27日     收藏 打印 推荐 朗读 评论 更多功能 
全国人大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 操纵市场最高可判十年
  ■全国人大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

  操纵市场最高可判十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从24日起对刑法修正案(六)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草案对掏空上市公司、不按规定披露信息、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证券犯罪行为的打击更趋严厉。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建议,草案中关于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内容,现实生活迫切需要,各方面已经取得了比较一致的意见,应尽快出台。

  草案在现行刑法中增加一条: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违背对公司的忠实义务,利用职务便利,操纵上市公司从事下列行为之一,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致使上市公司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草案对操纵证券、期货市场等行为作出了较为严厉的处罚措施:有操纵证券、期货市场情形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夏丽华 钱昊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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