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单位:浙江省人事厅
日前,记者从省有关部门了解到,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全国通用标准和浙江省合格标准(含医古文、古汉语)已经审定。有关部门发布了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标准。
2006年度全国职称外语等级统一考试各语种、类别、级别考试成绩的全国通用标准均为60分;省定合格标准为50分;医古文各级别标准均为60分;古汉语各级别标准均为50分(以上各类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考试合格人员由考试机构核发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印制的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成绩通知书,不再核发合格证书;达到省定合格标准的(含古汉语和医古文),有效期到2007年12月31日。不合格人员不发成绩通知书,成绩可以在浙江人事考试网上下载,网址:www.zjks.com。
对个别工作业绩确实突出、年龄偏大的人员,2006年外语考试成绩达不到省定合格标准的,经审定同意后可允许参加2006年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审定工作按相关规定办理。刘焜